拿東西約定時間:中午
大家都有課 中午一定被認定為午休的一小時
負責人實際出現時間:午休一小時的後二十分鐘
兩種觀點
拿東西的人認為:
1.這一小時你都該出現在指定地點
東西不能久置室溫
一般人的認知東西越早拿越好
這是提早來的想法
有人苦苦等到剩30分鐘(12:40~13:10)上課
如果是一開始12點等到12點四十那麼有可能白白浪費了40分鐘 又沒吃飯
如果是騎腳踏車而且家有點遠要拿回家冷藏 上課很容易就遲到
2.負責人認為自己的事比較重要
在別的地方吃便當 便當可以帶到指定地點阿(無言)
至少4人在等你出現...
3.雖然負責人好意開團訂購東西
但是有些細節處理的不好
美意很容量被得罪取代
(這是人性)
一件事件的瑕疵出現不小心
不單單是把過程完成
要沒有失誤的完整給付阿
人常常看到出錯的地方
一出錯就完蛋的事情很多...
2007年12月12日 星期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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